
根据工作需要,茂名市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现面向茂名垦区各单位选聘工作人员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职位
茂名市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名,选派到茂名农垦集团公司本部饭堂从事服务员等工作。
二、选聘范围
茂名农垦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。
三、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
(一)年龄、学历等条件: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(1987年11月以后出生),高中及以上学历。
(二)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,服从公司工作安排。爱岗敬业,事业心、责任心强,沟通能力较强。
(三)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。
(四)政治思想合格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,作风正派,无违法、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:
1.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;
2.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处理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;
3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,调查程序尚未终结的;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四、选聘程序
(一)公开报名(时间为:12月1日至12月5日)。报名时请将报名表(见附件)、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、专业资格证书、工作证明、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dmmnk@126.com,或者将纸质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查。
由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入围面试及技能测试的人选(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。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如弄虚作假者,取消应聘资格。
(三)面试。
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、沟通协调、应急应变、心理承压、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。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选。
(四)体检。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(五)公示。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农垦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。
(六)聘用。经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用人方式及待遇
1.试用期。对决定聘任的人选,实行3个月试用期,在试用期间,发现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律不予聘用。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的,正式聘用;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解聘。
2.薪酬待遇:面议,公司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通告未尽事宜,由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联系地址: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二路89号大院 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王女士
联系电话:13709627571
电子邮箱:gdmmnk@126.com
茂名市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25日